預告修正「商業團體分業標準」增訂「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商業」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
公布單位 商業司第六科
公布日期 2017/08/25  
         經濟部 公告 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6822 
發文字號:經商字第10602418010 

附件:商業團體分業標準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商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(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

主旨:預告修正「商業團體分業標準」增訂「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商業」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。 
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。 
公告事項: 
一、修正機關:經濟部、內政部。 
二、修正依據:商業團體法第四條。 
三、「商業團體分業標準」增訂「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商業」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修正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經濟部商業司「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」(網址:http://gcis.nat.gov.tw/mainNew/indexC.jsp),「首頁/焦點消息/重大政策」網頁。 
四、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 
(
)承辦單位:經濟部商業司 
(
)地址: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 
(
)電話:(02)23212200分機8366 
(
)傳真:(02)23410059 
(
)電子郵件: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。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 
   

 

轉載自經濟部商業司網站

http://gcis.nat.gov.tw/mainNew/publicContentAction.do?method=showPublic&pkGcisPublicContent=47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