預告修正「商業團體分業標準」增訂「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商業」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
主 旨 | 預告修正「商業團體分業標準」增訂「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商業」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 | ||
公布單位 | 商業司第六科 | ||
公布日期 | 2017/08/25 | ||
內 容 | 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6年8月22日 發文字號:經商字第10602418010號 附件:商業團體分業標準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商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(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) 主旨:預告修正「商業團體分業標準」增訂「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商業」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。 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。 公告事項: 一、修正機關:經濟部、內政部。 二、修正依據:商業團體法第四條。 三、「商業團體分業標準」增訂「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商業」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修正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經濟部商業司「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」(網址:http://gcis.nat.gov.tw/mainNew/indexC.jsp),「首頁/焦點消息/重大政策」網頁。 四、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 (一)承辦單位:經濟部商業司 (二)地址: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(三)電話:(02)23212200分機8366 (四)傳真:(02)23410059 (五)電子郵件: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。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|
轉載自經濟部商業司網站
http://gcis.nat.gov.tw/mainNew/publicContentAction.do?method=showPublic&pkGcisPublicContent=4703